不喜欢了(2 / 2)
何让推门出去。
他想起来刚刚他声音低沉地叫她,仿佛有什么话要控诉,但话哽在喉间在挣扎里烟消云散,使他忘了当时要说什么。
其实还能是什么呢?
无非是,祝遇晴,你终于把喜欢你的何让杀死了。
你杀了何让。
你杀了那个拥有大把可以挥霍青春,却因为你慢慢收敛了心思,杀了那个年少被你惊艳,最后又被你掐灭喜欢的何让。
——你喜欢祝遇晴什么呢?
林白越真的问过他,何让说不知道,他那时是真的不知道。
他很早就喜欢祝遇晴并很早就知道那叫喜欢,那时他还上初中吧,就已经听说过祝遇晴的名字,她眉眼浓艳地出现在他面前,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恣肆洒脱,喜怒哀乐都呈现在脸上,连厌世都不加掩饰。
他大约是羡慕她的吧,她有自由的不被束缚的灵魂,人总是容易迷恋上别人身上自己缺少的东西。
他的喜欢很长,轻飘飘地垫在心尖处,成为空闲下来无意想起来的会闪烁的星星,这暗恋原本应该流水无痕,随着时光掩埋,直到祝遇晴主动找上他。
何让突然就明白了。
他喜欢的祝遇晴已经被加上无数层滤镜,那个人影有着无数何让觉得她会有的品质和性格,她的模样是他臆想,那个女孩可以有任何的名字,唯独不是真的祝遇晴。
他应该感谢她亲手掐灭了他的一厢情愿,告诉他祝遇晴的真实模样。
随她是什么样,总之不会是他心里的样子。
那么这轻浮的喜欢,也根本就毫无意义,一分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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