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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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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杜远志家找杜远志会合再一块去沈常山家。

说来也巧,沈常山分家之后得到的屋子就在叶天冬家后面的那条巷,两家斜对着,只隔了一条半丈宽的土路。

这家是沈常山回村之后才分的。

他受伤之后回村非但没得到家里人的重视,反而父母被小弟撺掇,觉得他今后就是个累赘心狠分了家,只给了沈常山五亩薄地和一间老屋。

这些都是那日在杜远志家喝酒闲聊说到的。

老屋有些年份,破破烂烂,沈空青见第一眼就看到了缝缝补补的屋顶。

屋子只有一间带着卧室的客堂和厨房,并不宽敞,原先也没有院子,只门前有些空地,被沈常山用篱笆圈起来,勉强隔出一个一丈宽的小院,沈空青看着,连篱笆都比老房子的门板新。

杜远志见他驻足,拍了拍他的肩膀:“进去吧。”说罢便自己推开篱笆门先跨步进去。

沈空青紧随其后。

两人进了院子,杜远志喊道:“大山,我和大青过来了。”

他喊的有些大声,叶天冬家的厨房又恰巧对着沈常山屋子,厨房里的窗户还开着,这一下喊什么都听见了。

在厨房里的叶天冬听见杜远志的声音还以为是错觉,连忙走到位置稍高的窗户往那边看。

正好看见沈空青被沈常山夫妻迎进屋的背影。

“”还真是青哥。

他眼珠子转了转,想着青哥手上提着东西,又是这个时辰上门,应该是在常山大哥屋里吃饭

等下得想个法子过去一趟。

那边的沈空青见过沈常山的妻子方氏后,也和杜远志坐到了院子外边。

沈常山的妻子方氏是北山村的姑娘,说来也是可怜人,小小年纪便父母双亡留她一人孤苦在世,后来被伯父家收留,但伯父家却不是好相与的,打着收养的名义霸占了她家田地不说,还把人当丫鬟使,更是私心留人家到十九岁,蹉跎了年纪后想将人嫁给同村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做续弦,就为了那六两彩礼钱,是村里的人看不过眼替她说了几句话,又恰巧沈常山也想说亲,南山村有北山村嫁过来的婶子,见姑娘勤快便牵了线,但那边虽然同意说亲,可狮子大开口要八两彩礼,沈常山见她也是个可怜人,想着自己手上还有安置费便一咬牙给了,这才把人讨回家做妻子。

自此两个可怜人才有了依靠。

那方氏的确是个能干的,进了家门,待沈常山真心,知道他腿不好也从未嫌弃过,每日都勤勤恳恳忙里忙外,夫妻二人虽然挣得不多,家里过的清贫,但两人内心也的确是满足。

这不,沈常山没舍得让妻子一个人在厨房忙活,非要让沈空青两个在外面先坐会,他帮忙把鸡杀了。

沈空青刚开始听说的时候还想过沈常山可能是无能为力被迫接受现实,可事实却不是。

两人坐在院子里喝了几杯浮着茶碎的热茶,沈常山才用穿着的围裙擦着湿漉漉的手从厨房出来。

“家中简陋,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见谅。”

沈空青见他过来,搬开一旁的凳子让他落座。

杜远志道:“都是兄弟,说这些话做什么。”说着给他倒茶。

沈空青也调侃道:“看你们夫妻和睦,大志羡慕还来不及。”

“这话说的不错,我就是羡慕。”杜远志承认道。

有了这两句打趣,沈常山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些:“娶妻当娶贤,这两年要不是恬姐照顾的好,我这腿还不知道怎样。”

方恬的年纪要比沈常山稍长一些。

杜远志道:“只要你们夫妻合心,日子总能越过越好。”

沈常山拍了拍自己残缺的右腿,说道:“虽然这腿是残了,可好歹给家里攒了些薄田,如今官府发下来的十亩地不用交税,每月还有三斗米,只要不闹旱灾水涝,便是住在这破房子里我也心甘情愿。”

陈朝对于残兵和解甲归田的战士待遇各不同,阵亡的直接发八十两抚恤金,而残兵和战士各领三十五两。

区别在于残兵还有田地十亩、免税和月米三斗。

而战士只有荒地一倾、免税和若干粮食。

沈常山虽然退的早,但今后只要老天爷成全,日子苦是苦点,可不愁吃喝。

沈空青道:“人心里有盼头就不会空着,我刚从战场捡回这条命的时候,就想着回家吃饱睡好,管它陈朝澧朝,与我何干!”

沈常山哈哈大笑两声后说:“大志说最后这一仗打得凶险,若不是少将军力挽狂澜,还真被那澧贼过了线不可。”

“他骗你的,想要过线哪有那么容易,不过的确是凶险,那狗东西皮糙肉厚,刀都砍不进去”沈空青正想比划着仔细说说,忽然被杜远志拽住手,他一愣,循着杜远志的暗示看过去,叶天冬不知何时站在了篱笆外面,许是听见了他说的话,脸色有些白。

沈空青一僵,不由自主站了起来:“冬哥儿”

叶天冬望着他,抿着唇,眼眸闪烁,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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