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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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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的就是幼稚。

他继续道:“s大的录取分数最低为649分,要达到全省的5,而我现在在25,我必须保证课余五小时的学习时间,每一分钟,我都浪费不起。”

我听不懂,茫然的看着他。

“任冬雪,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柯布西耶那样的。”

夕阳下,他的脸通红,像是说了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却始终没有回避我的目光。

那一幕,我记了很多很多年。

其实我遇见过很多一中的学生,他们大多篮球打的稀烂,长相很呆,会偷瞟漂亮女生,我从未觉得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区别。

只有程厦,他不一样。

他是一个会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努力不是为了“就业“、“赚钱”,而是为了梦想。

好傻啊……

但我真喜欢他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程厦已经走远了,我连忙追上去:

“程厦,那个什么西椰是谁啊?”

“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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