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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我们一起下地狱(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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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很短,秦律之只花了四十分钟就读完了。

〖村庄里,有一个叫朱利安自卑社恐的男人,他不善言辞,不爱与人交际,生活一直平静无波,单纯安静。他最喜欢一个人待在他的小房间里,一个人独处,那里就是他的天堂,房间有个窗,能看到对面马尔萨侯爵的府邸,那个府邸平静无波,没有半分生气,多年来如一日,可朱利安最喜欢望着窗,看那个府邸,一看就是几个小时。

他偶尔会吹吹笛子,缓解一下空旷寂寞。日子一年又一年,朱利安的一切如常,他还是那个不喜欢被女人调侃被人关注的社恐患者。可是对面的窗台打破了他内心的平静。那晚他照常吹笛,府邸那扇紧闭的窗突然打开露出光亮,年轻的姑娘站在窗台,一动不动,听着他的笛声,以为夜莺在歌唱。他浑身颤抖的躲起来,在黑暗中,傻傻笑了。

从修道院回来的泰莱丝,成了所有人的新闻,朱利安不会告诉别人早就见过了这个少女,那个沉寂已久的窗子被打开,使他害怕,心神不定。高高在上的小姐肯定精通音律,说不定会嫌弃他的笛声。在黑暗的夜里,辗转反侧,他气恼的得出结论,他认为他讨厌泰莱丝小姐。他讨厌这种被打破的平静,眼神又不由自主的望向窗对面的一切,那里有一个年轻的心脏在跳动,那里时不时发出来的声音,都让他充满好奇。他怀念以前一望无际的平静,更无法控制自己日渐发酵的好奇心。要是能再看她一眼就好了,这悄然成了朱利安最强烈的愿望。

高高在上的小姐从来不把他放在眼里,这让他痛苦又绝望,他多么想小姐也看他一眼。他卑微的躲在窗帘后,观望着她的一举一动。他开始用笛声引诱小姐,直到小姐在窗那边听到他的笛声惊呼不是夜莺,他吹得越发卖力,希望小姐能够看他一眼就好了。

可小姐毫不在意,完全看不上他,设置嫌弃他的笛声。“哦,我的天主,我不讨她喜欢,而我却爱她,我爱她爱的要死……”他把笛子放在一边,再也不吹了,终日浑浑噩噩,一年过去,他的生活已经全都是泰莱丝小姐。

爱情把朱利安折磨的很疯狂,他有时候自卑的像个懦夫,有时候又发了癫的,站在窗口直勾勾的盯着泰莱丝,故意惹她厌烦。他明知道对面深爱的人是那么高傲冷淡,但他控制不住自己去爱她。朱利安很恨她,别人都说小姐善良的时候,他恶狠狠指控她惨白的脸和鲜红的唇,她的脸之所以惨白是因为蔑视所有人。可当外人侮辱她之后,他又自己跪在房间里后悔哭泣。

泰莱斯小姐的窗台开始震动,朱利安知道,她在房间和别的男人做什么事。朱利安痛苦的流着眼泪,无力的坐在窗边,浑身发抖。

突然有一天,小姐给了他一个飞吻,他不可置信,激动的穿过这层墙,奔赴她。小姐问他,“你爱我吗?”他颤抖结巴答道:“是,爱,很爱。”

“如果我愿意委身于你,你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吗?”

他激动而不知所措的迟疑,令小姐暴躁,小姐逼他发誓。

他激动到不能自已。“能,我发誓,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他们在他梦寐以求的她的闺房里,疯狂做爱,小姐一边喘,一边和他交代需要办的事情。原来小姐在与情人玩乐的时候,失手杀死了她的情人,需要朱利安处理尸体。小姐在被他肏的时候,娇喘着,断断续续的说出了目的。

为了那一夜的爱,朱利安奋不顾身的为小姐处理尸体,他帮助小姐除掉了最讨人厌的情敌,每分每秒都在想小姐炙热的身体,朱利安死在了处理尸体后的那一秒,在弥留之际,他思念的也是她最爱的泰莱丝,她的身体,她的娇喘,她的一切。

后来,泰莱丝小姐嫁给了一个贵族,别人多说,朱利安和那具尸体是情敌,在打斗的过程中,双双死亡。〗

左拉没有明说,但是答案昭然若揭,泰莱丝设计杀了朱利安。她是个毒妇,没有爱情。

秦律之第一次耐着心读完了一篇小说,她点燃了一根烟,她仔仔细细的看了李期矣用笔划线的那几句话,又把他在书页空白处的读后感看了好多遍。

〖他认为他讨厌泰莱丝〗祺祺的批注:动心到不知所措的时,爱会伪装成讨厌自欺欺人。

〖啊!我的天主!我不讨她喜欢……而我却爱她,我爱她爱得要死!〗祺祺没有批注,但下划线明显的颤抖和多出来的墨点,很暴露情绪。

〖如果人们在罪恶中相爱,就应该爱到骨节都嘎嘎发响的程度。〗祺祺的批注:或许罪恶的爱,才有极致的美。

小说结尾的大片空白处,祺祺苍劲的字落了几行随心的读后感:

左拉的心理描写如照镜子一般让人惭愧。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可为了一夜的爱,我贪心的思考起了永恒,得到一夜就死去,何尝不是获得了某种永恒。或许是情欲,或许是罪恶,可爱就是爱了,情欲和罪恶只是人类对批判背德的形容词罢了,我只知道,这大逆不道的东西,就是爱,我爱她,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实没有死亡的情节成全我想要的永夜,我只能如文字一样,绝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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