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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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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我要来这个殖民地安家,这里叫什么?浙东,美丽的地方。”

“这个小说套路太俗套了。”另一个士兵插嘴说,“我们的英雄,唯一的理想就是种地,然后出于某种原因,他始终要不停的杀人,逃亡,最后,遇到个姑娘,终于回家种地了。”

“听说那些野蛮人很厉害,击败了26团。”

“英格兰人都是自大的傻缺,要么就是狡猾的懦夫。而我们是爱尔兰人”

“我说,现在一个爱尔兰流浪汉杀一个人,可以挣50镑。”

“当兵,为了英格兰女王,真是太不合算了。”

第18爱尔兰步兵团a营的英军谈谈讲讲,非常的轻松。虽然有26团的大败在前,但那绝对是偶然,英国陆军绝对是无敌的。就在两年前,第18爱尔兰步兵团参加了入侵阿富汗的战争。在那么困难的地理条件下,第十八团仍旧很好的完成了任务,而现在来到浙东的青山绿水,条件比阿富汗要好多了。比如,在阿富汗的沙漠里,好几天找不到食物,而在浙东,可以比较容易的购买到食品。

有十几辆大车跟着全营行进,这些大车都是从浙江的民居征发来的,牲口也是。

车上的是无处不在的欧洲小商贩、理发匠、厨师等等。这些人向食腐动物跟着猛兽一样,和英军在一起。一方面,他们保障着英军的后勤,另一方面,他们负责打扫战场,从死人尸体上获得财富。有时,他们也帮助英军处理战利品。运气好的话,他们中的有些会升级成殖民地商人。

前方有个英军骑马来了,白色的头盔,红色的军服,龙虾般的醒目。

“先生,斯科尔斯上校让我通知你,他已经发现了清国人的踪迹,正在追踪。他估计,又是一次诱敌和伏击的老把戏,他会故意往陷阱里跳下去的,把敌人拖住,等你去解救他。”

“保罗真是有牺牲精神啊。好的,我们加快进度,传令兵,给我们带路。”

第十八团a营越过了大宝山,进入了长溪岭的地域,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

“传令兵,斯科尔斯上校是让我们在这里过夜吗?”

“是的,周围我们都勘察过了,不会有埋伏。第26团在五英里外。”

“军士长,让士兵们扎营。”

士兵们依着山势,把大车摆出两行大致平行的障碍,再伐来树木,圈成简易的营垒。在营垒中支起帐篷。

“你说,野蛮人会在哪里伏击我们?”

“管他呢,等他们来了,我们就列成方阵,嘭!一枪,嘭!又是一枪。”

一夜平静的过去了,基恩上校等来消息,斯科尔斯已经带着孟加拉营出发,按照他们既定的路线前进。

基恩没有急着跟上,而是决定等一等,他和斯科尔斯加起来,有一千六百正规军,这样庞大的部队,很可能会把清兵吓跑。

和斯科尔斯拉开一段距离,让清国人发现伏击的好机会,无论如何。斯科尔斯下属的九个连会坚持很长一段时间,如果受到围攻的话。

基恩像个寻找猎物的猛兽一样在草图上搜寻着,“这野蛮的地方,连详细的地图都没有。”他一边这么想,一边思考,到底伏击点是在哪里呢?

基恩是一个合格的英军军官,但他不了解浙东的地理,也不清楚清国人的思维习惯。

与此同时,斯科尔斯上校已经搜索了上次中伏的地方,清军已经全部撤退,留下了大堆的垃圾,真恶心。清军的营房也已经拆毁,无法利用。阵亡的英军士兵被埋在了一个大坑里,上面按东方的习惯放了一块墓石,两根砍倒的树干放在一边,摆成十字形。

斯科尔斯上校来不及感慨。他命令士兵把树干做成十字架。随军神职人员做了祷告。

“他们会去哪里呢?”斯科尔斯注意到清兵撤走的痕迹,顺着痕迹找吗?这是不是一个圈套?顺着痕迹的方向,他们将远离奉化江,而几天以后,补给将随着奉化江送来。好吧,保罗斯科尔斯下定决心了,即使是圈套,也要坚定地跳下去。基恩总是在后方支持斯科尔斯,不是吗?

三个原26团残存的连(英格兰半营)在前面,整个孟加拉营在后面,第26混编团顺着清兵留下的车辙追了下去。浙东的风景很好,青山绿水,草木丛生,虽然已经是秋天了,开始落叶的树丛也让人觉得杀机四伏。

第26混编团进入了丘陵地带中一段较为平坦的地方。“是这里了,”斯科尔斯的军人直觉让他感觉到危险,如果是他来埋伏,也会选择这个地方。这里是个小型的盆地,四面的山坡上,树木遮挡了视线,什么也看不到。

如果斯科尔斯走进这个盆地中,他敢肯定,子弹会从四面八方飞来。他已经见识了超过一千人的击发枪、燧发枪混编部队,素质相当不错。谁知到这样的部队有多少呢?清国毕竟是个和沙皇俄国一样的庞然大物啊。

他叫住了前面探路的英格兰半营。

“快,顺着这山坡的斜面搜索,树林里一定有清国人的埋伏阵地。”

英格兰半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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