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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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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叔劝解她道,“小姐,千万别停下来,不然的话你更走不动了,要坚持下去,等熬过这阵就好多了。”

郑啸也在一旁点着头,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是啊,人体都有极限,你现在是到了极限了,只要压着牙坚持下过去,等过了极限就好多了。”

“那好吧,我听你们的。”见二人这么说,景甜儿没有办法,只得咬着牙继续朝前走去。

果然,又走了一段路,景甜儿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气力又回来了,她高兴的喊道,“你们说的真对,我现在又有力气了。”

郑啸和龙叔对视一笑。

空气中飘来一阵淡淡的腥气,郑啸皱着鼻子嗅了嗅,脸色变得不好看了,他拔出了军刀,蹑手蹑脚的朝前走去,“龙叔,你留下保护景小姐,我去前面看看。”

龙叔也嗅到了那股腥气,他的神色也严肃起来,将郑啸交给他的那支手枪拔出来,护着景甜儿退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头下,等待着郑啸探查的结果。

郑啸沿着羊肠小路朝前走了几步,忽然听到了前面的树丛中传来了沉闷的脚步声,他立刻停下了步子,侧耳倾听着。

空气中的腥气越来越强烈了,郑啸觉得那沉闷的脚步声让地面都微微颤动着,而与此同时他还听到了一种仿佛是刻意压低的喘气声,正在朝自己接近着。

心中升起一种不好的预兆,郑啸握紧了手中的军刀,如今他只剩下了这一把刀,而手枪他给了龙叔,所以一旦遇到什么问题,他都需要用这把刀来解决掉。

刷——,在他紧张的注视下,不远处的灌木丛被分开了,然后一个壮硕的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他肥头大耳,一张嘴巴长长的,两颗獠牙露在了外面,四条粗壮的粗腿仿佛是铁棍,支撑着沉重的身体,身上沾满了厚厚的松脂,上面满是小石子,看上去就仿佛穿了一身盔甲。

是野猪!

郑啸的瞳孔因为紧张瞬间收缩,握着军刀的那只手已经沁出了一层汗水,对面灌木丛中走出来的,竟然是一只野猪,这让他大叫麻烦。

在东北的山林中,野猪和狗熊都是很让人头疼的动物,因为他们力大无穷,而且性情凶猛,一旦遇到绝对是一场激战。

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在这里竟然遇到了一只。

野猪也看到了郑啸,他先是一愣,随即就亮出了雪白森寒的獠牙,这一代都是它的地盘,郑啸这个入侵者让他很不爽,激起了它的愤怒。

啊呜——,野猪一声低吼,两条后腿在地上蹬踏着,然后前腿微微低下,脑袋上的小眼睛中满是凶残的光芒,盯着对面不远处外的郑啸,一副蓄势待发的架势。

郑啸身体的肌肉瞬间绷紧了,他背后的石头下,龙叔护着景甜儿朝里面缩了缩,同时握紧了手中的手枪。

虽然手枪能打穿野猪的厚皮,但是受伤的野猪更加疯狂,那时候对人的威胁也将会急剧增加,除非他们一枪击中野猪的要害,并且保证它无法做到临死前的垂死反扑。

要是他自己的话,龙叔早就冲上去跟郑啸并肩作战了,但是身后有景甜儿,他负着保护她的责任,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郑啸跟野猪搏斗。

郑啸已经忘记了背后的二人,他的心思现在全都在面前的野猪身上,这个敌人给了他很危险的气息,让他心中升起了警兆。

因为野猪是一种不好对付的野生动物。

野猪的鼻子十分坚韧有力,可以用来挖掘洞穴或推动40千克~50千克的重物,或当作武器。它的嗅觉特别灵敏,它们可以用鼻子分辨食物的成熟程度,甚至可以搜寻出埋于厚度达2米的积雪之下的一颗核桃。雄兽还能凭嗅觉来确定雌兽所在的位置。

因为自幼就奔跑于森林之中,所以每头野猪都练就了一身好体力,即使是在猎犬的追逐下,它依然可以连续奔跑15千米~20千米,这种超凡的体力连马拉松选手也要自愧不如。

此外,野猪在吃和睡上都要花许多时间,有的野猪唯恐被天敌发现,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边、湖边和池塘边,往往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觉,这样遇到危险时就立即渡河而去,不会留下任何气味,可以确保安全。

在欧洲阿尔卑斯山上,有人发现野猪竟然会“气功”。到了冬天,它们为了尽快下山觅食,便立刻“运气”,使体形呈圆桶状,然后滚下山,不管山多陡、石头多硬,也不会伤其筋骨。

另外,还有人目击,在太平洋中部的礁石岛上栖息着不少野猪,它们嘴里的獠牙特别锋利,当缺乏传统食物的情况下,还能够在浅海中游泳,靠捕鱼充饥。

同样,野猪也有天敌,比如他的天敌就有虎、狼、熊、豹、猞猁、猛禽等野生动物,因此必须要警惕任何突然的袭击。

所以野猪机灵凶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强,身上的鬃毛既是保暖的“外衣”,又是向同伴发出警告的报警器,一旦遇到危险,它会立即抬起头,突然发出“哼”声,同时鬃毛都会倒竖起来。

就算是豹子遇到了野猪群,它也不敢贸然发动进攻,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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