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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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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没有丝毫的血缘,却有着更甚于亲生母女的相似脾性。

这是多么难得的缘分。

一美与书庭长得像,书庭又与自己长得像…

有时婶婶看着一美,甚至会有些恍惚,以为一美是自己亲生的,以为自己果真生出了这么一对姐妹来。

这么多年,婶婶几乎忘记了一美是不是自己亲生这件事,而已经把一美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有在极少的某些时刻,比如,书庭放假归来,听书庭喊自己“妈妈”,而一美却喊“婶婶”,婶婶才会忽然意识到——啊对了,一美不是自己的女儿,而只是侄女。

第二天上午十点,小王婶婶带着王浩轩风尘仆仆地赶来了。

小王婶婶穿了一条黑底蓝花的手工刺绣改良旗袍,穿了一双高跟鞋,手上挎一个名牌包,把头发盘了起来,看上去富态十足,而又不失端庄。

王浩轩则是白t桖、五分短裤、夹脚拖鞋,还背了一个黑色双肩包,两手还握在双肩包的带子上。

小王婶婶一面嫌弃着儿子的拖鞋,一面向婶婶和一美走来,说:“我让他穿双运动鞋,非不听,这拖鞋走路能舒服嘛。”说着,看着王浩轩,忍不住笑地拍了拍他的肩,“傻儿子!”

王浩轩还挺叛逆。

来了一句:“比高跟鞋舒服!”

小王婶婶继续笑:“还背个小背包,这么热的天儿,这么厚一个包呼背上,不透气儿,热不热啊!”

“不热。”

一美也不大熟悉校园,一面问路一面带小王婶婶和王浩轩逛,趁着这个机会,把学校里食堂、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怎么走,都摸了个门儿清。

中午带大家去食堂吃饭。

婶婶问:“轩轩学校怎么样?离这儿远不远啊?”

小王婶婶说:“学校挺好,离这儿也不远,这不,打车两个小时就到了嘛!”说着,看向一美“你们俩都来北京了,离得又近,这以后可得相互帮衬着点儿。过节了、放假了,就一起回家,路上还能有个照应!轩轩,到时候给一美提行李,买好吃的,听到没有?见了面别就知道傻站着,就知道傻乐,有点儿眼力见儿。人家一美是女孩子,你多照顾照顾人家。还有像中秋啦、元旦啦,就休三天,回来一趟也不划算,要是都不回来,那你俩就在一堆儿过!古话说了,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嘛,免得再想家,孤单。”

婶婶说:“行,挺好。”

小王婶婶和婶婶又在北京逗留了几日,看着王浩轩军训了,一美上课了,这才一同离开了。

一美则全身心拥抱起自己的大学生活。

由于前几日,一美一直和小王婶婶、王浩轩他们行动,于是,中间有好几天几乎与林琳断了联系。

待送走了婶婶,晚上一美问林琳:“吃饭了吗?”

林琳说:“吃了。”

“哦。”

一美便默认为——毕竟两人不是同一专业,课表也不一致,那便不一起吃饭了,否则还要等来等去的。

一美自己倒没什么,就怕浪费林琳时间。

宿舍一共四个女孩。

其中一个在恋爱,男友也考入了北大,于是每天和男友一起吃饭。

开学第一天,一美便在另外两个女生的邀请下,和她们一起去了食堂买早餐,一起去教室上课,中午下了课,又一起去吃午饭,吃完回宿舍午休。

接下来几天都是日此,也没再找林琳。

而这一日周末,一美难得睡了个懒觉,一觉睡到十点才起。

朦朦胧胧抬起身子,见两个室友都在桌前各自学习,另一个恋爱的室友则不在宿舍,估计是和男朋友约会去了,估计约会地点还是图书馆。

一美看了一眼,便又“嘭—”地躺了回去,墨迹墨迹玩了会儿手机,到了十点半才下床洗漱。把头发一绑,匆匆刷了牙、洗了脸,换上t桖和短裤,穿上一双人字拖,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一美便问了句:“你们饿吗?要去吃饭吗?”

两个室友早上吃过饭了,还不饿,都不大想去。

一美便说:“那我先去吃饭了哟。”

室友说:“好。”

到了食堂,打了饭,找位置——

学校虽大,但偶遇个林琳还是很容易的,一美捧着饭,正想着坐哪儿,便见不远处林琳正坐在那里一个人吃饭。

一美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便走过去,指着林琳对面的空位:“同学,请问一下这里有人吗?”

林琳头也不抬,随口说了句:“有。”

“有我也坐这儿了!”说着,一美把盘子放到林琳对面。

一美知道林琳在瞎扯,她那饭都吃到一半了,要是有同伴,同伴人呢?知道林琳的潜台词只是:这么多座位,这个人干嘛偏偏要坐这儿?

听到一美的话,林琳抬抬眼皮,看向对面的人。

原本只是冰冷的不屑,而在撞见是一美后,脸上便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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