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3 / 3)
“快起床啦,咱们得去上工呢。”杨静神清气爽的叫道。
王思婉愣了片刻,总算是反应过来,自己既不在大晋朝,也没和宋婶在一起,她现在在大义公社的第六大队做知青呢。
今天是他们上工的第一天,昨晚杨静还跟她说好了,今天得早起,要表现得好一点。
洗漱好之后,早饭也做好了,是黄国庆做的。
用昨天剩下的婆婆丁做了个凉拌菜,又蒸了几颗地瓜,这就是大家伙的早餐了。
这两天吃的饭菜,让王思婉深刻意识到了她目前呆的地方,有多贫穷。
在大晋朝时,她每日得喝一盅血燕,珍馐美味应有尽有,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由江南绣娘费时费力做出来的。哪怕她的继母斥责她奢靡,可她作为相国府的大小姐,祖母和父亲都护着她,她还有母亲留下的巨额嫁妆,就算是奢靡也配得上她的身份。
而来了这边后,她首先要适应的,便是衣服的粗糙,随后便是吃食上的精简。
与宋婶一起的时候,只是吃得简单罢了。但到了这里,就不只是简单,所有的吃食,在她看来,无任何享受可言,只单纯的为了填饱肚子。
她看了眼其他人麻木的神色,咬下最后一口地瓜,垂下了眼眸。
好在……她还有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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