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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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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都瞪大了。

神情中全然都是从未出现过的惊喜,秦慕文说,“我以前也喜欢这种野史和游记,但爹爹不让我多看。

夫君说的这篇游记,恰好我之前看过,笔者最开始就说他去蜀地,结果才走了没多久,就跌进一个大坑里……”

黎锦听着他把这篇游记的内容娓娓道来,他就坐在一边仔细的听着。

当时时间紧急,他也没看多少,只觉得内容有趣又不乏科普性,想着下次考完县试,去好好把这本看完。

结果,少年能给他讲的无比详细。

秦慕文才说到一半,黎锦就给他递了融化了蜜糖的水,说:“喝点水,继续讲。”

——他还是第一回 见到小夫郎如此光彩夺目的一面。

算算这书至少也是两年前秦慕文看过的了,结果到现在,他都能一个情节不落的全讲述出来,而且丝毫不见逻辑混乱。

每一处的地名、在这里有什么奇观异景,他都记得无比清楚。

秦慕文说完后,才发现一杯水都被他喝完了。

脸上不禁挂了羞怯的表情,说:“阿锦,我耽误你时间了。”

黎锦把已经睡着的小包子放在床内侧,如今小包子已经开始学着翻身,黎锦担心他不小心掉床底下去。

然后他把小夫郎抱在怀里,“我很喜欢听你讲。”

秦慕文声音清澈,讲述的时候娓娓道来,让人听了就不禁沉浸进去,陷入他用语言构建的世界。

黎锦说:“此前不是说要教你写字么?可有兴趣来练一下?”

秦慕文虽然很向往,但他还是坚持道:“阿锦的县试重要,我不能耽误阿锦的时间。”

“县试要考的内容我已经复习完成,再说了,考试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临时抱佛脚的做法终究不可取。

文文,跟我来。”

秦慕文写字的基本功很扎实,但因为长久没练,不免有些生疏。

他学的就是官家闺中子弟最常见的簪花小楷,用细小的笔写,一个个字小巧又精致。

黎锦说:“写的不错,你可还有很喜欢的字体?”

秦慕文摇了摇头,他在某些方面其实很天然呆,此前也是家里人让他学什么字,他就跟着学。

黎锦失笑,握着他的手,给他纠正一些小错误。

“虽然你写的不错,但在小楷的‘竖’这里,需要先提笔……”

秦慕文前面是冰冷的案几,身后就是黎锦温热的胸膛,他甚至不知道黎锦给自己教了什么,只觉得从书房出来的时候,脸都是烧的。

分明阿锦什么都没做,只是规规矩矩的教他练字……他怎么就想歪了呢!

秦慕文等到脸上的热度消散下去,才去了小安家里。

小安把他带到自己卧室,如今因为他有了身子,房间里也烧了地龙,而旁边的桌上摆了一碗鸡蛋羹。

“奇怪,阿文,你的脸怎么有点红,因为我这里太热了吗?”

小安说,“不对啊,你家也很热,此前我去你家的时候,你脸都没红。”

秦慕文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话题进行下去,但小安一看到他的神色,就露出了了然的微笑。

随后两人一起说悄悄话。

“你家夫君回来了?”

“嗯。”

“刚刚可有疼爱你?”

秦慕文直接面色通红,强调道:“没有,这还是白天!”

“那你怎么脸这么红?”

“就……夫君教我练字……”

“所以你就想歪了?在书房?”果然,最懂一个人的永远是闺蜜。

“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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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很快就过去,转眼就到了二月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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