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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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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见状盖灭油灯,亲吻在他的发顶,说:“文文,你怎么这么可爱。”

翌日,小茶起来,数了数晾衣架上的衣服,总感觉数量不对。

他到了黎锦家也有两年,由原本的不识字,也渐渐的被秦慕文教会了一些常用字,基础的算术、加减法秦慕文也都给他讲过。

秦慕文想的是,小茶以后终究要嫁人的,多会一点东西,总归是没坏处的。

没想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小茶洗碗后,对秦慕文说:“主夫,咱们家晾的衣服比昨天多了一条啊。”

秦慕文看向别处,说:“没有,我昨日数过,数量是正确的。”

小茶挠挠头,“哦,原来是小茶数错了。”

午时之前,小茶说:“老爷早上临走前吩咐了,要我今日买鱼回来给您做,您想吃什么鱼?”

秦慕文见衣服篇终于揭过去了,也松了口气,说:“鲈鱼吧,刺少,包子也能多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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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而过,眨眼将就到了年关。

黎锦早早的派人送信回村,说自己今年学业繁重,没法回去。村长也不疑有他,毕竟那个是整个府城都鼎鼎有名的书院,在里面念书肯定累人。

若是尚有亲人在,黎锦就会把夫郎怀孕的事情说了,毕竟父母肯定也想抱孙子,会体谅儿媳来回间旅途劳顿。

毕竟雪天路滑,水路又不通,来回折腾下来,孕夫肯定难受。

但村里的其他人,大概首先会想的是祭祖等问题,毕竟他们大多都很大男子主义。

所以,黎锦寄信回去就没提夫郎有喜的事情。

他去年过年带着夫朗孩子都回去了,今年说了学业繁重,也容易得到大家的谅解。

而这时候,秦慕文已经有七个月身孕了。

黎锦天天吩咐给他吃好的,他也确实都吃了,但就是不长肉。

脸颊上也没长多少肉,下巴还是尖的,四肢纤长,只有肚子高高隆起,显地整个人愈发娇小。

过年期间,黎锦索性把书案搬到了里屋,平日里就在这里练字温书写策论,他家小夫郎睡醒,一眼就能看到他。

其实,秦慕文远远没有黎锦想象的那么娇弱,他挺着七八个月大的肚子,每天在屋里能走百十个来回。

就因为之前黎锦说了句‘可以适当锻炼,有利于之后生产’。

黎锦让他歇一歇,秦慕文也确实听话的休息一会儿,喝蜂蜜水,然后,继续走。

这时候,黎锦也拿他没办法,只能看着他一遍遍走。

用秦慕文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生小包子的时候,我还做点事儿,怀了这个孩子以来,我每天都在休息’。

说实话,黎锦从没觉得他每天都在休息。

如果小夫郎真的如同他自己说的那样,小包子会背的诗是谁教的?那些给婴儿做的小衣裳又是谁缝的?

年关过后,黎锦先去了万云家里一趟,万云即将出发去京城参加会试,黎锦这是来给他送行了。

万云瞧见他,严肃的脸上带了笑意,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红烧排骨?”

黎锦把食篮递给他,说:“不止,还有糯米鸡和红烧狮子头。”

万云叹息:“你这是让我不忍心走啊。”

黎锦:“我见你马车都备好了,准备几时出发?”

“午时就走,原本想悄悄的走,后来还是没忍住,昨儿派人去给你讲了。”

黎锦其实大概猜到了,说:“一路顺风,金榜题名。”

会试在二月初,殿试一般固定在同年四月二十一,如果万云发挥正常,那必然一路高中。

到时候,再见面就难了。

万云开了一壶桂花酿,给黎锦倒了一杯,说:“当初认识你的时候,你家包子连‘爹爹’都要叫成‘嗲嗲’,走路也不会,如今他都五岁了,说话背书十分利索。”

黎锦笑道:“不止这些,他记性也好,知道万伯伯很厉害,等你高中回来,他还能给你簪花。”

这时候殿试高中的前二甲的学生,都有踏马游街的资格。

有句古话不是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讲的就是按照唐朝律法,高中后,进士们骑着高头大马,走过长安城内的主街,一日便能看尽长安城内的所有春花。

后来更有皇帝亲自为进士簪花,但皇帝显然顾不来这么多进士,所以在此之前当进士们游街的时候,道路两旁的茶馆、酒楼里的人给他们扔花,接住的进士们就把花簪在头上。

黎锦这句话,也是说万云真的高中了,回来后必定簪花庆祝。

他不提花还好,以提到花,万云就想起前年夏天被小包子戳痛的心。

万云道:“不要,你家小包子的花都是你的。”

黎锦:“……”

万云显然也只是开玩笑,他继续给黎锦斟酒,说:“你家二崽子快出来了,到时候让他给我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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