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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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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会经济金融不发达,官府没有印钞机,民众手中也没有微信转账和信用钞票,事实上绝大部分农户手中,常年也只有几个铜板,所以官府只能直接收取劳动力来抵扣税金。

事实上自古以来就有民众用掏钱的方式雇人去“代役”,不过这种行为多发生在城市居民和乡下地主身上,在明代以前不算主流。

真正结束徭役这一社会形态的,还是人类生产力的提高。

工业化的普及,翻天覆地,改变了一切。早在1937年,美国大萧条,罗斯福就开始雇人挖坑了……一拨人挖坑,另外一拨人填坑。

看看,从机器中喷薄出的商品财富,社会居然已经无法消化,需要政府掏钱雇人挖坑填坑,用来让停滞的经济流动起来。

以上,包括那些倒入密西西比河的牛奶,都是工业社会反转的标志——政府开始想方设法给民众发钱创造工作机会,再没有免费徭役一说了,因为只有让工作的人获得财富,这些人才敢于去消费无穷无尽的工业品,社会经济才能运转,日子才能勉强过下去的样子。

而这次广州特区的一号人物丁立秋,在增城县推动的“新社会实验项目之新版本徭役”,则是历史和后世的结合品,是个怪胎。

……

明代早期的徭役分为三种,一为里甲役,二为均徭,三为杂泛。

里甲役就是社区劳动,应役者通常就在本地里坊干活。均徭是官府经常性的差役,大家轮摊,各种出外远行的活计都有。剩下一种杂泛是临时性质,用来应对突发事件。

这几种徭役形态执行到了明中叶,发生了改变。

首先,随着外部殖民者带着墨西哥出产的银币滚滚而来,明帝国自然而然出现了一定的通货膨胀,客观上为经济环境增加了一定的流通货币。

接下来就是一代名相张居正登场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规定: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一条鞭法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自一条鞭法之后,赋役货币化成为了常态,民众上交“役银”来代替征派这种做法,在大明各地普遍推广开来。

尽管张居正死后,一条鞭法遭到了既得利益阶层的疯狂抵触,最终被破坏推倒,但是有一些条目却自然保留了下来,其中就有徭役折算。

然而这一次丁立秋同志来到增城县后,却要开历史倒车了:恢复旧制,征发徭役,征调人员。

增城县于1630年阳历12月底,阴历即将到腊八节的这一天,给全县人民发出了一道年关难过的正式公告:提前征派崇祯四年的徭役。

一条鞭法之后,为了调节里坊之间民户负担不平均的现象,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到了州县。而这次增城县征发徭役的命令,正是由县衙发出来的。

当然了,命令虽说表面上是县衙发出,但实际上却是由丁立秋运作推动的。在深刻了解丁立秋的背景和他背后的曹总兵后,谷泰谷县令这个芝麻官,在这方面是毫无反抗能力的。

明末官场腐败诸弊丛生,自“三饷”加派之后,上行下效,“三饷”之外,某些地方连鸭饷、牛饷、禾虫等饷也堂而皇之的出现。至于说提前征收未来年份的赋税,那更是司空见惯,都不算是新闻了。

所以增城县衙这次提前派发明岁的徭役,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次的公文上写得明明白白:役银翻倍。

这一条公文发出后,几家欢乐,万户愁。

役银翻倍这一条,对于有钱人来说大概也不算什么,无非是少下顿馆子的事。然而这一条对于广大挣扎在破产线的贫穷农户来说,可是要了亲命了。

可是不好意思,丁立秋丁大爷要得就是这个效果——穷鬼一家人面黄肌瘦地赖在那两亩地上干什么?不如来应大爷我的徭役,带你们去新天地当个农场主不好吗?

于是在翻过年后的崇祯四年,经过穿越众背地里推动的徭役,正式在增城地区实施了:大批交不起役银的穷苦农民,被正式的大明官方徭役先是征调到了县城,然后运送到黄埔军港,然后坐船去了台湾“建设边塞”。

是的,按照曹总兵最近给朝廷上的折子中的说法,台湾现在就是大明的边塞,需要朝廷派人来盖些城楼墩台,再修个长城什么的“以备外敌”。

这么多的基建工程,当然要大明派人过来了,没毛病。

第520节 徭役是怎样发动的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瞬,一转眼,到了1631年的春天。这个时间点,距离当初曹川在1627年的第一次穿越,已经过去四个年头了。

在这满打满算的三年半时间里,穿越众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强大,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事业。

与此同时,穿越众渗透大明的工作也没有一丝一毫停歇,毕竟工业化所需要的人口和原材料都要指望大明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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