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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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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让孔泽兰拿给柳苇看。

孔泽兰毫无疑问的成了她的另一个经纪人,当然,是在路露忙的时候帮着做一些小事,比如这回拿代言合同给她看,给她解释。

孔泽兰很兴奋的拿着打出来的合同给她看,一一给她解释。

柳苇则看着摊满一个桌面的合同发愣。

孔泽兰:“一共有十一个代言合同。”

十一个,代言,合同。

平均代言价格在三百万到五百万不等。

而且由于她没签陆北旌的公司,这些合同只需要给路露抽成就行。而她的助理和日常开支却仍是开在陆北旌的

公司下——显然这不太合情理。

柳苇开始思考要不要跟陆北旌的公司签一个普通的代理合同,就是公司可以代理她的日常事务,比如助理司机旅行开销宣传之类的,然后她可以给公司抽成。

至少别让陆哥的公司白白被她占便宜。

路露并没有捂住她的代言不放,他说得很清楚,这就是给她赚钱的。

路露:“你拍电影赚不到钱,至少接点代言,不至于饿死。”

十一个代言全是小代言,也都很安全,全是国产品牌,像矿泉水、茶饮料、冰淇淋之类的,就是放一张她的大头照让商家放在商品上。

路露考虑过她的形象,没有给她接油盐酱醋或是酒水家具电器,这都不行。还有两个在谈的服装品牌,也是国产牌。

代言期限都是短期,三个月到半年,没有一个签一年的。

孔泽兰:“明后年《夏日》就上映了,到时你的形象肯定会涨价啊。现在就是让他们捡个漏,给你回回血。”

柳苇毫无疑问的签了名字,然后就问:“陆哥有没有新代言?”

孔泽兰小声跟她说:“陆哥没有。陆哥的形象受控制,除了公益广告之外,陆哥不拍广告,不接代言。”

不过陆北旌也不是一个代言都没有。

柳苇刚签完这些合同,路露紧跟着又给她送来了另一份合同,就是她和陆北旌的卡通形象,已经授权给一家动漫公司做玩偶了。

路露:“就是《武王传》里的形象,这个我们前期也去谈了,他们现在看到电影大卖才跑过来签约。先出q版玩偶和盲盒,然后可能会再卖给一个抽卡游戏,做两张你和陆哥的卡牌当彩蛋。”

柳苇赶紧一边签名,一边提了她想跟公司签一个这样那样的合同。

柳苇:“不然,唐希他们的工资都是公司在付,我出行的车还有别墅里两个阿姨的工钱,还有平时的宣传之类的,都是公司在白掏钱。”

路露犹豫了一下,说:“这样的合同签了对公司没什么好处,不过我可以去问问陆哥。”他看了她一眼,笑着说:“现在发现有公司的好处了吧?”

柳苇叹气:“是啊。”

公司的好处对她这种在演艺圈的独行侠来说真的太方便了,就是处理所有琐事的。现在也有艺人自己开工作室,那她等于还是要自己思考处理所有这些琐事,哪怕路露是她的经纪人,但他同时也管着陆哥的公司,不可能再分身来管她的工作室。

这也不是再找一个经纪人,比如提拔孔泽兰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她真正需要的是公司这种已经修炼进化完的成熟的制度,这种成熟的制度保证了艺人身边的所有工作都有人去做,所有问题都有人去解决,不会让艺人操心——除非这个艺人在做演员之外还有经营公司的天赋。

柳苇很确定她没有。

而她也发现了她现在非常依赖公司这种成熟的体系。

路露:“我思考过你的需求和陆哥的需要,这样

,你可以签给陆哥一个优先权,就是他的电影或是他介绍的剧组,你将优先考虑,但最终决定权还在你。”

柳苇想了一下,觉得这样可以:“没问题。”

路露:“而且,陆哥很担心你会被圈子里的浮华迷住眼睛,我建议你再给他签一个道德条款。”

柳苇:“道德条款?比如什么?我保证不违法犯罪?”

这其实也是路露想让柳苇保证的东西。

怎么说呢?虽然他不是她的什么人,但做为引她入行的人,路露自认是对她有一份责任的。可是家人可以约束的东西,身为工作伙伴,想约束就只能利用合同了。

之前提这个不太合适,现在时机正好,路露就说了。

路露:“你承诺不吸d、不酗酒、不滥交、不赌博。”

柳苇坐直身,说真的,她没有感到被冒犯,反而有一种被关心的感觉。

她说:“假如我违反了呢?解约还是罚款?”

路露叹气:“假如你真违反了,像是吸d或酗酒,我需要将你送进戒d所或医院进行长期勒戒,这就需要你给我一定的监护权。”

“我希望你不要违反。”他说,“这个圈子里很多人都会走错路,太多了,你不要是这些人之一。假如你对给我监护权有疑虑,那就只需要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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